三重神明「舍人公」地被盜賣暨超過百年社區遭拆毀記--三重大同南路「滅村型都更案部落格網址連結

http://blog.udn.com/a38b49gogo/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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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聽人民的聲音,健全都更條例」─因應釋字第709號「都市更新事業概要與計畫審核案」相關聽證辦法公聽會會議記錄

一、時間201392(一)14001700

二、地點:立法院紅樓202

三、主席:尤美女立法委員

四、主辦單位:立法委員尤美女國會辦公室、立法委員陳節如國會辦公室、都市更新公民論壇、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中華民國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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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政府

址:(二二○)臺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

承辦人及電話:張秀玲(○二)二九六○三四五六轉七一一○

受文者:○○○君

速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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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壹蘋果 101216日採訪錄影 youtube短片連結

主題都市更新 台北永春社區 & 三重大同南路社區

http://www.youtube.com/watch?v=b_cTVp3mNBM

感謝去年(101)2月16壹電視邀「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參加于美人、岑永康主持的「一天壹蘋果」節目錄影,感謝聯盟邀我一起參加節目,暢談令我們不能好好睡的社區(台北永春社區、­三重大同南路社區)都市更新慘痛經驗。當天的來賓除了「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里事長彭龍三先生、陳虹穎、許素華外,還包括羅淑蕾立法委員和吳君婷律師。

于美人、岑永康主持的《一天壹蘋果》係用鏡頭帶觀眾看故事的真相 ,讓社會各角落寫實呈現,有敢說真相節目之稱,號稱「電子版蘋果 日報+壹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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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市大同南路鄰近地區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共識書

親愛的 貴住戶 您好:


台北縣政府為推動「三重市大同南路鄰近地區---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已於民國九十一、二年間邀請現住戶舉辦數場都市更新說明會,會中承蒙貴住戶的參與與支持,並提供寶貴的意見供縣府作業人員參考,藉此再次謝謝您的參與與賜教。


本案研擬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規劃內容,需兼顧保障台端權益、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可行性及財務計劃本益平衡。現階段工作屬事業計畫之準備作業,將需協調地上物住戶拆遷安置計劃整合更新之共識,並進行意願調查;為求本案之規劃週全可行,惠請台端詳實查填,謝謝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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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開評選委託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為實施者,投資實施『臺北縣三重市大同南路更新地區都市更新事業』作業須知」


新聞日期: 93.06.17


發佈單位: 城鄉局


發佈類別: 新北公告


新聞來源北府城更字第09304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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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權戰鬥教室】三重大同南段許素華:我們在做的才是促進公共利益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fBf5Yp8qyU

附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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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_12_30營建署都市更新檢討座談會影片之三重大同南路都更案(部分陳情聲音檔連結+逐字稿)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dN009GDbPU

居民許素華:我只要回應張金教授的那句話「都市更新成功失敗是看有多少居民住回原地」,我們社區是全部不能搬回去住,我有意見我被告「拆屋還地」,我還付不起訴訟費還要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幫忙(而建商找來對付我們居民的,則是鼎鼎有名曾經幫阿扁總統打官司擔任阿扁總統辯護律師的洪貴參律師)。我們一開始公辦民營都更,那是政府的策略方法,我們根本就無法提意見啊,這樣的(都更)結果是徹底失敗,因為剛才 張 教授說「都市更新成功失敗是看有多少居民搬回去住」,我們社區沒有一個可以。我們基地有三千多坪,而且是政府自己找我們推都更的,他也沒告訴我們沒推成功會怎樣,而且沒推成功的原因竟然是政府公開評選出來的實施者(即本公辦都更案最優投資人樺福建設)去法拍我們的基地,然後我們也不知道拍()了會怎樣,拍定人(亞青建設余建華)跟我們說沒關係叫我們撤銷公辦都更,然後跟他合作民間自辦都更,我們想說誰推都一樣啊,公辦民辦(都更)都一樣啊,只要讓我們繼續居住在原來地方就好。沒想到拍定人(亞青建設余建華)達到(叫居民撤銷公辦都更)目的之後,他把土地轉賣給另一家建商(圓富建設特別助理余玉梅),然後現在該建商告我們「拆屋還地」,為甚麼會有這樣的結果呢?我不曉得我們錯在哪裡?請政府給我們一個答覆,我們到底錯在哪裡?我們住在那邊又不是一天兩天,有的人住一百年,我家是四十幾年,為甚麼公辦都更的結果,我們不能繼續住在原來的地方,還要被告,還要跟我們要「不當得利」的地租租金,我不曉得是誰「不當得利」耶!而且買拍定人的土地的人,他一定會到現場看嘛,他看到基地上幾千坪這麼多人,他會不知道要怎麼處理嗎?而且法院的執行命令送達代收人就是現在告我們的建商(圓富建設),他不能說他是善意第三人啊!我們不是反對都更,是反對讓建商在這個過程中,炒作地皮炒作房價,然後現在的結果是我們家在三重,我騎腳踏車去忠孝橋只要一分鐘,我從小到大,不用出門坐在我們家窗前就可以看到煙火,我們那邊都是低矮平房,一層樓兩層樓,我們家是最高的兩層樓,我們家有「營造執照」還被建商告無權佔有,那政府還有公信力嗎?政府應該保護我們,如果政府不要讓建商暴利,在我們那邊蓋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我覺得ok的。現在的結果是我們弱勢的住戶全部被趕走還要被告,鄰居說,我們對抗不了政府和建商,我們只好拿著補償金走,我就下定決心,我不會走,我一毛錢也不要拿,如果我的犧牲可以讓這個政策改變,我覺得這叫「犧牲小我,完成大我」,我覺得這就夠了,反正人生遲早有一天會死,你拿那麼多錢幹嘛,死也帶不走阿……政府不保護我們這樣對嗎?我們願意付錢阿!他法拍的時候 一坪 才11萬多元耶,我們也付得起、要是付不起那政府可以協助我們貸款啊而且現在建商都是蓋大坪數又高又大,我告訴你沒有人買得起的,只有有錢人才買的起,我覺得應該蓋小坪數的。


張立本:我要回應林(明鏘) 教授,為甚麼這裡是戰場,其實剛剛營建署的朋友講,這是第一次有民眾來這邊,因為我們不斷地發現營建署不斷地在幫建商開輔導會議、在幫他們解套,在公部門遇到問題時營建署也幫他們解套,但是沒有人替民眾處理,所以今天才會有這一場,結果今天辦成這樣子這也不是我們的問題,這是營建署要替民眾辦活動的時候他的設計本身就出了問題,第二點是大家說今天都一直在講個案,但我們要看到說今天正是這個都更條例造成這些個案發生,不是我們,今天是法律造成的,重點是今天政府看待這些法律問題的時候,你一方面又用這種強制性的方式,來影響到居民個人,二方面你影響了之後你說這是你個人的事情,再請你上法院,說這是民主,其實這是不對的,講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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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_02_20_營建署新北市三重區大同南路都市更新案個別輔導會議


(部分陳情聲音檔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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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都更產權糾紛民眾求助無門新聞連結(聯合影音報)

http://video.udn.com/video/Item/ItemPage.do?sno=3-2B4-233-2B3c3b3334334-233-2B343-2F314-233-2B

新北市都市更新處的黃秀源主秘竟說舍人公地當年債權怎麼演變,他們也不清楚。


還說居民被告是私權處理程序,與都更公法程序無關。


舍人公債權(假債權)怎麼演變,都更處本不必知道,也不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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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踐踏居住人權!三重弱勢住戶慘遭剿滅youtube影片超連結

發佈日期:2012-11-10 ,發佈者:civimediatw

片長約64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PfVGi_jUNv4

http://www.peopo.org/tag/9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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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事件重演!「不搬家就告你」?!--形同滅村的「三重大同南路都更案」



2012-10-22  中天新聞超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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