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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29日三重社會住宅座談說明會上  都更受災戶即席陳情聲音檔 超連結


 


http://youtu.be/5WUYLvtuKUM


 



新北市三重區大同南路社區因都市更新慘遭"滅村"三部曲:



一、北縣府城鄉局主動找居民推公辦都更,說可以舊屋1換新屋1,重建期 間另還有房租津貼。結果北縣府公開評選出來的最優投資人(即實施者)竟買下該屬舍人公所有之基地管理人的債權人的執行債權,並向法院聲請拍賣本更新基地。

二、舍人公地拍定人以不願配合政府繼續推公辦都更為由,叫居民撤銷公辦都更,說要與居民合作自辦都更,說條件會比公辦都更還好。沒想到拍定人達到目的後,竟馬上把土地轉賣給另一家建設公司。


 


三、該新建設公司是新地主兼實施者,叫世居本地的居民拿補償金遷離,有異議的,建商就對之祭出"拆屋還地"告訴。

都市更新的結果是,原居民被驅離,建物更新了,新屋裡的人也更新了。


 


擔任過臺北縣城鄉局代理局長的陳耀東曾在第428期《建築師》雜誌(999月出刊)上說到:「最好的更新方式是,更新完老鄰居還在一起,而不是把原本不好的環境,過度改變為完全不同的居住形態,讓原本的社區脈絡瓦解而由一批新貴階級進駐,使得原有的弱勢居民到處流浪,這並非更新的本意。……


 



      謝師父說:「都更的主導權應該是在政府手上才對,交給建商是一種罪  惡。」



 


是政府找我們居民推都市更新的,可都市更新的結果,我們現住戶竟被迫遷離原有的家園,有的居民還慘遭建商提告,這還有「居住正義」可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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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92年~93年間北縣府城鄉局三重市大同南路公辦都更案新聞稿3則如下:


 










































 



新聞日期: 2003/10/31



發佈單位: 城鄉局



發佈類別: 新聞資訊





 





 



 



縣府扮三重大同南路都市更新推手



 



 



詳細新聞內容



 



 



 【北縣訊】縣府為三重較早期展社區實質環境改善提升,正規劃辦理都市更新事業,城鄉局於巳選擇大同南路兩側,一三九及一四三巷一七二巷為實施更新單元,並於 十月三十一日 ,召集居民於市公所大禮堂辦理拆遷安置說明會,預定以取得多數共識書方式,即公開評選民間業者,實都市更新辦理重建工作。





本案基地位於大同南路一七二巷、一三九巷與一四三巷範圍內,大同市場後端,係屬本府公告劃定三重市大同南路、同安街口北側更新地區,
土地面積為10404.5平方公尺 ,地上住戶約111戶,土地權屬為舍人公祭祀公業及另一未辦繼承土地及少部分公地組成。土地使用現況,區內一、二層樓之低矮老舊建築物密集分布,形成巷道曲折狹小,有礙消防、衛生與交通等公共安全,且此區土地所有權與建物所有權人不同,權利關係複雜,居住環境品質不佳。


依縣府拆遷安置計畫,
方案一預定以「新屋換舊屋」方案,縣府以計畫範圍內相同坪數完工新屋(指中間樓層準),免費安置原住戶,新屋含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都市更新期間提供住戶每戶每月六千元之租金補助,商店則按店租八折計算租金補助;租金補助期間,以通知搬遷日起,至完工通知進住日止。遷出及遷入提供搬遷費共計二萬元。方案二不願參與更新重建者可領取拆遷補償金後遷出。本案於說明後,據城鄉局表示,因拆遷方民簡明確民眾反應不錯,共識書由民眾携回填寫,需於十一月十六日前繳回以利城局後續作業。

縣府期待以扮演一個積極的角色,輔導當地居民完成更新,共創美好安全的生活環境,營造多贏局面,促進本縣舊市區更新,有助於本縣良好都市環境與景觀的形塑。

資料詳洽:城鄉局更新課 張秀玲 聯絡電話:296034567110
撰稿人:張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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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日期: 2004/06/23



發佈單位: 城鄉局



發佈類別: 新聞資訊





 





 



 



「公開評選委託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為實施者,投資實施『臺北縣三重市大同南路更新地區都市更新事業』作業須知」公告中



 



 



詳細新聞內容



 



 



 【北縣訊】
為引入民間資金投資三重市大同南路更新地區都市更新事業,縣府城鄉局已於93617日 正式公告本案作業須知,歡迎有興趣之廠商,於公告期間內(93.06.17~93.09.15)提送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企劃書)至縣府住宅及城鄉發展局,共同合作推動本案。





本案位於大同南路172巷、139巷與143巷範圍內,大同市場後端,係屬本府公告劃定三重市大同南路、同安街口北側更新地區,
土地面積為10,404.5平方公尺 ,地上住戶約一百多戶,祭祀公業所佔土地面積高達94%,土地所有權與建物所有權人不同。區內一、二層樓之低矮老舊建築物密集分布,形成巷道曲折狹小,有礙消防、衛生與交通等公共安全,居住環境品質不佳。



縣府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九條及內政部營建署訂定「都市更新作業手冊」規定辦理及參酌採購法辦理審查作業,第一階段為資格預審和綜合評選,對通過資格預審之合格投標人所提出的更新事業計畫(企劃書)、相關能力證明文件與承諾事標單內容進行評選作業,依評選委員會評選結果列出優先順序;經評選最優者進行第二階段的議約與合作研擬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和權利變換計畫,並提送都市更新委員會審議。


縣府期待結合公、私部門資源辦理本案,希望有意願投資本案者,可向本府財政局出納課(行政大樓地下一樓)洽購作業須知。若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住宅及城鄉發展局更新課(聯絡電話:29603456#71047110)。

資料詳洽:張秀玲 29603456#7110
撰稿人:張秀玲
新聞聯絡人:鄭技正如純 29603456#7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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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日期: 93.11.08



發佈單位: 城鄉局



發佈類別: 市府資訊





 





 



 



公開評選三重大同南路鄰近地區都市更新案由樺福建設公司取得投資權



 



 



詳細新聞內容



 



 【北縣訊】縣府於931021辦理官民合作都市更新開發,三重大同南路案公開評選投資人,由福樺建設公司取得投資權。後續將由該公司研擬事業計畫送審通過後實施更新重建。





本都市更新案基地位於三重市大同南路商業區,面積約11056.5平方公尺 ,且鄰近三重市主要商業區之一的天台商圈。未來捷運新莊支線開發,更會帶來本區未來發展潛力。本案基地使用除現況房屋老舊窳陋安全堪虞且景觀不佳,且祭祀公業土地佔基地九成以上面積,所以在9187日 本縣就公告劃定本區為都市更新地區。之後,經多次協調地主與現住戶有了共識,再召開多次民眾協調會,更多次逐家逐戶拜訪現住戶,終能完成住戶共識簽定。但因本區祭祀公業管理人身份與現住戶拆遷安置問題經本府多次與相關單位討論修正並參考促參等相關文件研擬完成本案可行性評估報告與相關作業機制後,始進入本案公開評選程序。



本案都市更新係透過官民合作分工,創造開發效益,合作分工如下,縣府負責先行整合居民意見(巳先期整合地主及現住戶出具都市更新合作共識書),再公開評選最優投資人。經評選出最優投資人負責自行規劃設計都市更新事業開發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送審,通過後出資興建施工、產品完工交付與經營管理。更新開發後增加價值利益,由所有權人、住戶、投資人共同分享,政府推動更新目的在於引導都市中心窳陋地區更新再發展,增加公共設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



而依據樺福建設公司初步規劃構想,是希望建立人車分道系統,提供安全流暢出入動線;在法定空地予以綠化及美化,並提供作為公共開放空間,塑造本區社區親和力。除大同南路兩側為商用店鋪建築外,其餘各棟均規劃為以居住功能為主之集合住宅,像是利用簡單、大方的建築語彙及開口比例,使周邊視覺景觀及色調搭配;運用凹凸變化的陽台設計,降低建築物量體感,並以夜間照明強化建築物的特質等。


本案的更新能作為三重市及本縣老舊地區都市更新示範案例,使三重地區商業機能的活化與再生,進而帶動整體都市機能的復甦。期望能藉由本案建立公私部門協力,推動都市更新開發的新模式,為本縣推動老舊住宅的都市更新一個良好示範計畫。資料詳洽:城鄉局葉翔琳 電話:(022960-34567118
撰稿人:葉翔琳
電話:新聞聯絡人:鄭如純技正 電話:(02296034567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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