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3月29日三重社會住宅座談說明會上 都更受災戶即席陳情聲音檔 超連結
新北市三重區大同南路社區因都市更新慘遭"滅村"三部曲:
一、北縣府城鄉局主動找居民推公辦都更,說可以舊屋1坪換新屋1坪,重建期 間另還有房租津貼。結果北縣府公開評選出來的最優投資人(即實施者)竟買下該屬舍人公所有之基地管理人的債權人的執行債權,並向法院聲請拍賣本更新基地。
二、舍人公地拍定人以不願配合政府繼續推公辦都更為由,叫居民撤銷公辦都更,說要與居民合作自辦都更,說條件會比公辦都更還好。沒想到拍定人達到目的後,竟馬上把土地轉賣給另一家建設公司。
三、該新建設公司是新地主兼實施者,叫世居本地的居民拿補償金遷離,有異議的,建商就對之祭出"拆屋還地"告訴。
都市更新的結果是,原居民被驅離,建物更新了,新屋裡的人也更新了。
擔任過臺北縣城鄉局代理局長的陳耀東曾在第428期《建築師》雜誌(99年9月出刊)上說到:「最好的更新方式是,更新完老鄰居還在一起,而不是把原本不好的環境,過度改變為完全不同的居住形態,讓原本的社區脈絡瓦解而由一批新貴階級進駐,使得原有的弱勢居民到處流浪,這並非更新的本意。……」
謝師父說:「都更的主導權應該是在政府手上才對,交給建商是一種罪 惡。」
是政府找我們居民推都市更新的,可都市更新的結果,我們現住戶竟被迫遷離原有的家園,有的居民還慘遭建商提告,這還有「居住正義」可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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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92年~93年間北縣府城鄉局三重市大同南路公辦都更案新聞稿3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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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府扮三重大同南路都市更新推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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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詳細新聞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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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縣訊】縣府為三重較早期展社區實質環境改善提升,正規劃辦理都市更新事業,城鄉局於巳選擇大同南路兩側,一三九及一四三巷一七二巷為實施更新單元,並於 十月三十一日 ,召集居民於市公所大禮堂辦理拆遷安置說明會,預定以取得多數共識書方式,即公開評選民間業者,實都市更新辦理重建工作。 本案基地位於大同南路一七二巷、一三九巷與一四三巷範圍內,大同市場後端,係屬本府公告劃定三重市大同南路、同安街口北側更新地區,土地面積為10404.5平方公尺 ,地上住戶約111戶,土地權屬為舍人公祭祀公業及另一未辦繼承土地及少部分公地組成。土地使用現況,區內一、二層樓之低矮老舊建築物密集分布,形成巷道曲折狹小,有礙消防、衛生與交通等公共安全,且此區土地所有權與建物所有權人不同,權利關係複雜,居住環境品質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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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開評選委託都市更新事業機構為實施者,投資實施『臺北縣三重市大同南路更新地區都市更新事業』作業須知」公告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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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詳細新聞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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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縣訊】 本案位於大同南路172巷、139巷與143巷範圍內,大同市場後端,係屬本府公告劃定三重市大同南路、同安街口北側更新地區,土地面積為10,404.5平方公尺 ,地上住戶約一百多戶,祭祀公業所佔土地面積高達94%,土地所有權與建物所有權人不同。區內一、二層樓之低矮老舊建築物密集分布,形成巷道曲折狹小,有礙消防、衛生與交通等公共安全,居住環境品質不佳。 縣府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九條及內政部營建署訂定「都市更新作業手冊」規定辦理及參酌採購法辦理審查作業,第一階段為資格預審和綜合評選,對通過資格預審之合格投標人所提出的更新事業計畫(企劃書)、相關能力證明文件與承諾事標單內容進行評選作業,依評選委員會評選結果列出優先順序;經評選最優者進行第二階段的議約與合作研擬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和權利變換計畫,並提送都市更新委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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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開評選三重大同南路鄰近地區都市更新案由樺福建設公司取得投資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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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詳細新聞內容 | ||||||
| 【北縣訊】縣府於93年10月21辦理官民合作都市更新開發,三重大同南路案公開評選投資人,由福樺建設公司取得投資權。後續將由該公司研擬事業計畫送審通過後實施更新重建。 本都市更新案基地位於三重市大同南路商業區,面積約11056.5平方公尺 ,且鄰近三重市主要商業區之一的天台商圈。未來捷運新莊支線開發,更會帶來本區未來發展潛力。本案基地使用除現況房屋老舊窳陋安全堪虞且景觀不佳,且祭祀公業土地佔基地九成以上面積,所以在91年8月7日 本縣就公告劃定本區為都市更新地區。之後,經多次協調地主與現住戶有了共識,再召開多次民眾協調會,更多次逐家逐戶拜訪現住戶,終能完成住戶共識簽定。但因本區祭祀公業管理人身份與現住戶拆遷安置問題經本府多次與相關單位討論修正並參考促參等相關文件研擬完成本案可行性評估報告與相關作業機制後,始進入本案公開評選程序。 本案都市更新係透過官民合作分工,創造開發效益,合作分工如下,縣府負責先行整合居民意見(巳先期整合地主及現住戶出具都市更新合作共識書),再公開評選最優投資人。經評選出最優投資人負責自行規劃設計都市更新事業開發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送審,通過後出資興建施工、產品完工交付與經營管理。更新開發後增加價值利益,由所有權人、住戶、投資人共同分享,政府推動更新目的在於引導都市中心窳陋地區更新再發展,增加公共設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 而依據樺福建設公司初步規劃構想,是希望建立人車分道系統,提供安全流暢出入動線;在法定空地予以綠化及美化,並提供作為公共開放空間,塑造本區社區親和力。除大同南路兩側為商用店鋪建築外,其餘各棟均規劃為以居住功能為主之集合住宅,像是利用簡單、大方的建築語彙及開口比例,使周邊視覺景觀及色調搭配;運用凹凸變化的陽台設計,降低建築物量體感,並以夜間照明強化建築物的特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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